吉建法〔2019〕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服务电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8〕12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厅政务公开服务电话,确保政务公开服务电话畅通,提高我厅政务服务效率水平,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不走过场。
政务公开服务电话的畅通,是实现高效政务服务,树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领导亲自批示要求开展的,省软环境办将对上报的的政务公开服务电话明细进行抽查比对,并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电话进行全省通报。请厅相关处室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确保每部公开电话达到公开服务电话的管理要求。
二、电话畅通,服务周到。
每部公开电话要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全厅各类政务公开服务电话要“打得通”“有人接”。二是功能设置要合理,服务电话要有效服务。三是号码更新要及时,政务服务电话不能挂“空挡”。四是接听人员态度要热情礼貌,以解决来电问题为目标,不能推诿扯皮。五是接听人员要熟悉业务,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六是接听人员不能违规推荐中介服务,不得“早退”脱岗。
三、时间节点。
请各处室、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服务电话进行摸底自查,设置专人负责,明确制度要求,将政务公开服务电话明细表于1月10日前送厅机关 407室。1月15日前厅软环境办会同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办将对报送的公开电话进行抽查,确保公开电话畅通,服务到位。
附件: 联系人:郝根根,电话:82752355/8407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