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赉县金龙山至万宝山旅游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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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CCG20220356Z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金龙山至万宝山旅游公路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镇发改审批字[2022]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及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20206号”文件实施采购,设计文件已由镇赉县交通运输局文件“镇交审批字[2022]2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赉县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镇赉县。

  2.2建设规模:镇赉县金龙山至万宝山旅游公路工程,全长11.171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划分为1个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具体如下:

施工监理标段

施工

标段

桩号

长度(公里)

工程主要内容

ZJB01

SG01

K0+000-K6+100

6.1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其附属工程

SG02

K6+100-K9+521

支线K0+000-K1+650

5.071

  2.4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SG01标段:19970723.00元、SG02标段:15373195.00元、ZJB01标段:680049.00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施工监理。

  2.6施工计划工期: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共369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734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期369日历天(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SG01、SG0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6公里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ZJB0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1公里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注:施工标段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施工监理标段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SG01标段→SG02标段→ZJB01标段。

  3.6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ZJB0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JB01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1公里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4)担任过1项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公路的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投标人自有人员”指投标人为其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投标人单位职工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4)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标文件载明的投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凡“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本章正文内容进行完善和补充的,均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未进行补充、完善的,以本章正文内容为准。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不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5

业绩:20

履约信誉: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含90%)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直接计算范围内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如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未进入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范围,则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一般:15分

较好:15~20分

满意:20~2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一般:3分

较好:3~4分

满意:4~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一般:3分

较好:3~4分

满意: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每增加1项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加10分,最多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式中:F=10,E1=0.2,E2=0.1。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0 分

企业业绩

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2)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的施工监理业绩每增加5公里加2分,最多加4分,中间得分内插计算。

(3)投标人“自有”的试验检测资质在2017年1月1日后(以完成时间为准)每完成1项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的中心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自有”是指投标人与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管理关系。

履约信誉

10 分

信用评价

10分

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的公告”或信用评价AA级、A级

8分

信用评价B级

0分

信用评价C、D级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中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全国综合评价2021年度企业信用等级;

(3)同一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企业信用评价的,以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4)无上述企业信用评价且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否则按C级、D级对待。

  注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六、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22年10月04日24时00分结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 址:镇赉县站前街交通大厦

  联系人:徐臣

  联系方式:0436-72558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鼎山路939楼三层

  联系人:李志泳 杨乐

  电 话:0436-6980075

  传 真:0436-698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