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桥—长白桥路段、东风道口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项目编号:JLCYZB202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辉桥—长白桥路段、东风道口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23〕16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23〕208号”完成批复。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城市洮北区金辉桥—长白桥路段、东风道口、长庆桥以及幸福桥。
2.2规模:(1)改造金辉桥—长白桥路段主路长1601.988m,宽22m,拆除道路中央绿化带并新建道路3206㎡,沥青罩面35809㎡;拆除路缘石2124m;施划交通标线2611.305㎡;(2)改造金辉桥两侧辅道及金辉南街加油站前道路3483㎡,拆除路缘石45m,新建路缘石348m;检查井维修7座;(3)更换路灯45盏(3盏更换基础),新建路灯及基础13盏,电缆518m。(4)东风道口沥青罩面3177㎡,新建路缘石94m,施划交通标线42.75㎡,安装减速路拱22.8m。(5)金辉桥、长庆桥、幸福桥共设置桥头堡12座(详见设计文本)。
2.3计划工期: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5月30日,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JHSG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或二级资质,近5年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 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JHSG01 |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或二级资质。 |
财务要求 |
资金信用[1]: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JHSG01标段50万元。 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上述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
标段 |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下列工程 |
JHSG01 | 近5年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 注: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计算联合体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JHSG01 |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JHSG0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4]中级技术职称; (3)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总工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
注:1. 本表所列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其排序先后。 |
2.1.1 |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有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3 |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企业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投标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6]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4~5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
3~4 | 总体方案较满足要求。 | ||||||||
3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 | 8~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6~8 | 内容较完整;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2.4~3 | 工期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1.8~2.4 | 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1.8 |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4~5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3~4 | 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3 |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4~5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3~4 | 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3 |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4~5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3~4 | 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3 |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 5
| 4~5 | 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3~4 | 方案与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 ||||||||
3 | 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 | 1.6~2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具体,预案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1.2~1.6 | 事故应急预案满足施工要求。 | ||||||||
1.2 | 事故应急预案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1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有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加6分,最多加6分。 | |||
9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1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有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加6分,最多加6分。 | ||||||
9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2(3) 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15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 | 15 | 9~15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等)加6分,最多加6分。 | ||
9 | 满足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评价等级[7] | 15 | 15 | 信誉等级AA得15分 | ||||
14 | 信誉等级A得14分 | ||||||||
14 | 无评价按信誉等级A执行得14分 | ||||||||
13 | 信誉等级B得13分 | ||||||||
0 | 信用评价C、D级,得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1) 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 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
6.公开时间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0天。
7.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 地 址: 白城市生态新区鼎山路939楼三层 |
邮 编: 137000 | 邮 编: 137000 |
联 系 人: 霍光 | 联 系 人: 李志泳 杨乐 |
电 话: 0436-3671563
| 电 话: 0436-6980075 |
2024年01月15日
[1]投标人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本表中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2]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 “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3]本表中投标人自有人员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的人员。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等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等与道桥相关的专业。
[5]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不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6]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7] 注:a.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或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
b、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关于吉林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的2022年的信用等级;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2021年施工单位”选项中的信用等级。
c.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和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二者均有时,以两种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牵头人的等级认定。
d.投标人无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时,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评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按D级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