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鹤(镇赉)乳品加工项目平整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LCYZB2017-44-17265
1、招标条件:
飞鹤(镇赉)乳品加工项目平整场地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单编号“17265”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回填土方为54700立方米(其中种植土土方为6510立方米),清除现场植被腐殖土面积为33333平方米,平均厚度为0.15米,土方为5000立方米。
2.2计划工期:2017年11月22日~2018年03月3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在近年内完成过类似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开户行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彩色复印件1份(盖公章),提供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彩色复印件机盖公章,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镇赉县团结东路1999号
联系人:吴青春
电话:186436201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联系人:姚 瑶 孙长玲
电话:0436-351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