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11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2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除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白城市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承担,出资比例为85%:15%,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城市城区南部。

  2.2 规模:(一)主线长2.346公里,联络道长0.420公里,设置分离式立交桥1010米/1座,平面交叉2处。(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2×(2×3.75)米,中央分隔带2.0米,左侧路缘带2×0.5米,硬路肩2×2.5米,土路肩2×0.75米。联络道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计划工期: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48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排水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HASG0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2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2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除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白城市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承担,出资比例为85%:15%,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城市城区南部。

2.2 规模:(一)主线长2.346公里,联络道长0.420公里,设置分离式立交桥1010米/1座,平面交叉2处。(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2×(2×3.75)米,中央分隔带2.0米,左侧路缘带2×0.5米,硬路肩2×2.5米,土路肩2×0.75米。联络道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1219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期488日历天(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7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服务类型

标段

标段起止桩号

招标范围

总监办

HAJL01

K999+740.173-K1002+086.454

本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排水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HAJL01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监理业绩:

(1)1座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

(2)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3)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施工监理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已交工的业绩,交工日期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栏目列明的交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监理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B01-2014)的桥涵分类标准执行。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HAJL0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四.评标办法及电子化招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4.2根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1]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7月1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使用CA锁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5.2尚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请参考《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http://www.ggzyzx.jl.gov.cn/xzzq/ggzyjy/201912/t20191223_7135074.html。

5.3投标人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 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1905/t20190505_5838764.html)。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5011008709。

5.4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0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平台业务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1-82752713、0431-82752720, 招投标转换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1776776635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1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同时携带单位CA(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开标现场解密。

6.4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二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应与第二信封报价纸质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

6.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联系人:霍光

电话:0436-367156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联系人:李志泳杨乐

电话:0436-3511790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国道珲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白城市城区南部

1.1.6

标段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

建设周期:488日历天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6834707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省级补助资金85%,白城市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15%。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1219日历天

其中: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488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731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附录4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内容第(6)目修改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4.5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Microsoft Word文件)、图纸扫描件由招标人提供,下载网址:http://www.jlcyzx.com/,投标人应自行查询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同时发布http://www.jlcyzx.com/,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时浏览上述平台和网站,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打开澄清通知时系统自动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同时发布至http://www.jlcyzx.com/,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时浏览上述平台和网站,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打开修改通知时系统自动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HAJL01标段:壹佰陆拾柒万伍仟玖佰零壹元(¥1675901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少于投标报价的5%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1)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保函原件封套中,随同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汇票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开发区支行

账号:2200 1666 3380 5500 8830

联系人:王晓丽

财务联系电话:0436-3511790

银行转账业务备注一栏可填写:“HAJL01标段保证金”。

□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证明。

3.4.3

投标保证金的

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所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证明的复印件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3.5.3

投标人的

信誉情况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3.5.4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缴费明细。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主要人员业绩评分标准,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须出具总监理工程师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原件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备用纸质投标文份数及其他要求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包括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分开装订),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提交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1份、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1份(存储载体为U盘)。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应与上传的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

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U盘应包括:

(1)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应与上传的第二信封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已标价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 Excel文件);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文件(公示)》(可编辑的Microsoft Word文件);

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U盘应密封在第二信封报价纸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1.1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U盘

密封

本项修改为: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应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报价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已标价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清单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第一个信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第二个信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封套:(适用于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U盘)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U盘)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4.2.3

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 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检查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检查第二信封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3)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6)计算并宣读评标基准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

公告期限:不少于3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10%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1)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级别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上级别。

8.5.1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白城市幸福大街84号

电  话:0436-3668767

传真:0436-3668767

邮编:137000

9.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采用下表费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基数分段乘以相应费率后累加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然后乘以0.8折扣系数为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一次性将招标代理费汇入招标代理基本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0以上

0.01%


10.3

招标文件补充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无法修改,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将修改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至招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人修改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0.4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上传内容

投标人应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表格、内容、证明材料等全部文件,技术建议书内容除外,技术建议书只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格式要求的先后顺序,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对于未按招标人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HAJL01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AJL01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监理业绩:

(1)1座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

(2)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3)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施工监理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已交工的业绩,交工日期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项目交工信息”栏目列明的交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监理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B01-2014)的桥涵分类标准执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外,无其他信誉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4)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或沥青凝土路面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1座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的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其排序先后。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

建议书

35 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好,20-25分;

较好,15-20分;

一般,1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HAJL01标段:

(1)符合最低资格条件要求得15分;

(2)每增加担任过1项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或沥青凝土路面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加5分,最多加5分;

(3)每增加担任过1座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加5分,最多加5分

备注: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个人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同一业绩内有路基(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或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时,按相应类别业绩分别计算得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1。

评标价得分最低扣至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0 分

企业施工监理业绩

20分

HAJL01标段:

(1)符合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

(2)在满足最低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0.4分,最多加4分,中间得分内插计算。

(3)在满足最低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座有效的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备注:

有效的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日期为准),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的施工监理业绩,并且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同一业绩内有路基(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或特大桥)类别施工监理业绩时,按相应类别业绩分别计算得分。

履约信誉

10 分

信用

评价

10分

本次评标优先采用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企业信用等级:

(1)2021年吉林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全国综合评价2020年度企业信用等级;

(3)无上述企业信用评价的,若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否则按C级、D级对待。


AA级得10分,

A级得9.5分,

B级得9分,

C级、D级得0分。



(二)评标方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系数与小写系数不一致的,以大写系数为准;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九. 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22年8月7日结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邮编: 137000

联系人: 霍光

电话: 0436-3671563

传真: 0436-36715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邮编:137000

联系人:李志泳杨乐

电话:0436-3511790

邮箱:jlcyzbdl@163.com







  注:①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②业绩要求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施工业绩,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③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B01-2014)的桥涵分类标准执行;

  投标人(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电子化招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4.2根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1]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7月1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使用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尚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请参考《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http://www.ggzyzx.jl.gov.cn/xzzq/ggzyjy/201912/t20191223_7135074.html。

  5.3投标人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 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1905/t20190505_5838764.html)。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5011008709。

  5.4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0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平台业务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1-82752713、0431-82752720, 招投标转换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1776776635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1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同时携带单位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开标现场解密。

  6.4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二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应与第二信封报价纸质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

  6.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网站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网站上公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联系人: 霍光

电话: 0436-3671563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联系人:李志泳杨乐

话:0436-3511790

1.1.4

项目名称

阿公路与平齐铁路和国道嫩双公路交叉改造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白城市城区南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省级补助资金85%,白城市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15%。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2022年8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总计488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内容第(6)项修改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5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 Excel文件)、《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Microsoft Word文件)、图纸扫描件由招标人提供,下载网址:http://www.jlcyzx.com/投标人应自行查询。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同时发http://www.jlcyzx.com/,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时浏览上述平台和网站,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

3.1.1

投标文件密封

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

文件的其他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同时投标人还应下载工程量固化清单,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成后,将已标价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第二信封报价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工程量固化清单下载地址http://www.jlcyzx.com/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

调价函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HASG01标段:115435722元人民币含暂列金额。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1)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内,原件应与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2)若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开发区支行

账号:2200 1666 3380 5500 8830

联系人:王晓丽

财务联系电话:0436-3511790

银行转账业务备注一栏可填写:国道珲阿施工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上级别,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证明

3.4.3

投标保证金的

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企业名录中的企业资质网页截图复印件(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近年财务

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0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本项修改为: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原件电子扫描件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本项修改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缴费明细电子扫描件。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备用纸质投标文份数及其他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包括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分开装订),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不予拆封,只有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停电时,才可以进行开封,备用评标。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提交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1份、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1份(存储载体为U盘)。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应与上传的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

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U盘应包括:

(1)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应与上传的第二信封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已标价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 Excel文件,按工程量固化清单格式填报);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文件(公示)》(可编辑的Microsoft Word文件);

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U盘应密封在第二信封报价纸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其他要求:/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4.1.1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U盘

密封

本项修改为: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应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报价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第二信封报价电子版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第一个信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第二个信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银行保函封套:(适用于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文件(U盘)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版(U盘)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第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检查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检查第二信封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网站

公告期限:不少于3

公告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以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网站

公告期限:不少于3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行以上级别,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出具。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白城市幸福大街84号

电  话:0436-3668767

传真:0436-3668767

邮政编编:137000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采用下表费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基数分段乘以相应费率后累加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然后乘以0.8折扣系数为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一次性将招标代理费汇入招标代理基本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费率

100以下

1.0%

100-500

0.7%

500-1000

0.55%

1000-5000

0.35%

5000-10000

0.2%

10000-100000

0.05%

1000000以上

0.01%


10.3

招标文件补充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无法修改,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将修改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至招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人修改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0.4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上传内容

投标人应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表格、内容、证明材料等全部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除外,施工组织设计只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格式要求的先后顺序,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对于未按招标人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5

第二信封报价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上传内容

投标人应下载工程量固化清单,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成后,将已标价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第二信封报价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固化清单仅签订合同时使用),对于未按招标人要求上传工程量固化清单扫描资料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资格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必须一家投标人同时具有),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1000万元。

银行信贷证明必须由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开具。

  注:投标人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上述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业绩:

(1)1座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

(2)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3)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注:①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②业绩要求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施工业绩,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③公路大桥或特大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B01-2014)的桥涵分类标准执行。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外,无其他信誉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技术职称

(4)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投标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技术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九、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其排序先后。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未对清单文件中的数据及内容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

主要人员:30

企业业绩:15

履约信誉:15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

好,16-20 分;

较好,12-16分;

一般,12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

好,2.4-3.0分;

较好,1.8-2.4分;

一般,1.8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好,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2

好,1.6-2分;

较好,1.2-1.6分;

一般,1.2分

2.2.2(2)

主要人员

30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每担任过1项级或级以上公路施工的项目经理加6分,最多加6分。

注:项目经理个人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路基、桥梁、路面三者之一),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定;个人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每担任过1项级或级以上公路施工的项目总工加6分,最多加6分。

注:项目总工个人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含有路基、桥梁、路面三者之一),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定;个人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

2.2.2(3)

其他因素

企业业绩

15

企业施工业绩

1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2)每增加1公里级或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中间得分内插计算。

(3)每增加1公里级或级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中间得分内插计算。

注:施工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施工业绩,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同一施工业绩内有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种类别业绩时,按相应类别业绩分别计算得分。

履约信誉

15分

企业信用

15

本次评标优先采用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企业信用等级:

(1)2021年吉林省公路施工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全国综合评价2020年度企业信用等级;

(3)无上述企业信用评价的,若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否则按C级、D级对待。

AA级得15分

A级得14分,

B级得13分,

C级D级得0分

备注: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相关官网查询的信用等级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1)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二)评标方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十. 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22年8月6日结束。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邮 编: 137000

  联 系 人: 霍光

  电 话: 0436-3671563

  传 真: 0436-36715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邮 编:130015

  联系人:李志泳 杨乐

  电 话:0436-3511790

  邮 箱:jlcy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