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22年度县级专养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已由镇赉县交通运输局“镇交字[2022]13号”文件及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20048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镇赉县。
2.2招标范围:镇赉县2022年度县级专养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招标,全长289.232公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路线长度(km) | 主要施工内容 |
01 | 路线全长:289.232km 1、S210 齐大线 88.262km 2、S211 扎突线 65.663km 3、S515 镇莫线 39.648km 4、X153 东莫线 38.266km 5、X154 坦白线 46.725km 6、X641 齐双线—北道口 3.465km 7、X642 西道口—齐双线 2.8km 8、X646 镇赉—扎赉特旗 1.888km 9、 X647 镇赉—到保 2.515km | 公路小修保养 |
2.4预算金额:953.030478万元。
2.5养护工期:2022年07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或三类乙级资质,具备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0公里类似的小修保养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最低资格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或三类乙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资金信用: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01标段:50万元。 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具备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0公里类似的小修保养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没有被吉林省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吉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最短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自有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提供不小于100公里的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业绩。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自有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总工至少提供不小于100公里的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业绩。 |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履约信誉得分较高者; d.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第一信封评审时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检查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况,如有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2.1.1 |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有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 ||
2.1.3 |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2.1.2 |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或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本款所述的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 他 因 素:35分 评标价: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不适用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方案 | 15 | 9~15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
9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 15 | 9~15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9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机构设置、岗位配置、机构运转流程 | 5 | 3~5 | 机构、岗位配置齐全、合理,分工明确,机构运转顺畅、科学、完善 | |
3 | 配置基本满足要求,机构运转正常 |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50公里的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6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50公里的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6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2(3) 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20分 | 重点难点工程及解决方法,冬季施工措施 | 5 | 3~5 | 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理、科学、先进 |
3 | 有重点难点工程,有解决办法 | ||||||
施工方案、方法 | 5 | 3~5 | 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方法齐全、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完善 | ||||
3 | 施工方案、方法基本满足要求 | ||||||
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 | 10 | 6~1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完成100公里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4.0分。 | ||||
6 | 满足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评价等级 | 15 | 15 | 信誉等级AA得15分 | ||
13 | 信誉等级A得13分 | ||||||
11 | 无评价得11分 | ||||||
9 | 信誉等级B得9分 | ||||||
7 | 信誉等级C得7分 | ||||||
2.2.4(4) | 评标价 | 0分 |
3.9.1 | 推荐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将投标人的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2、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则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者排序在先; 3、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履约信誉得分较高者; d.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
6. 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22年06月11日24时00分结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路管理段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镇赉县站前街交通大厦 | 地 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
邮 编:137300 | 邮 编:137000 |
联系人:吕洪路 | 联系人:李志泳 杨乐 |
电 话:0436-7253760 | 电话 :0436-3511790 |
邮 箱:jlcyzbdl@163.com |